來源:愛范兒;作者:劉學文;發佈時間:2013-12-5, 22:34

「格林斯潘一開口,全球投資人都要豎起耳朵。」
這是《財富》雜誌早前對於美聯儲前主席格林斯潘的評價,作為美聯儲歷史上最為出名的主席,格林斯潘的一言一行都對經濟產生著巨大的影響。這一次,格林斯潘終於對最近火得一塌糊塗的比特幣開口了,很不幸,格林斯潘表示看衰比特幣。
現年 87 歲的格林斯潘在接受彭博社電視採訪的時候如此評價比特幣:
「這就是一個泡沫,比特幣必須有內在價值,而你一定要真正發揮你的想像力才能推斷比特幣有什麼內在價值,我一直想到不到這一點,或許有的人可以。」
格林斯潘不知道比特幣的支持從哪裡來,因為比特幣本身沒有內在價值,也沒有人或政府為比特幣提供擔保。不過需要注意的是,格林斯潘早已在 2006 年從美聯儲卸任,因而他的言論不能代表美聯儲官方的態度。但是由於其巨大的影響力,此番言論勢必會影響人們對於比特幣的判斷。
在上月 30 日,比特幣價格到達了 1124 美元的頂點,越來越多的商戶表示願意接受比特幣付款,而在上月較早時候,美國司法部有官員在參議院聽證會上表示,比特幣可能會成為合法支付方式,但是司法 部罪犯部門代理總檢察官 Mythili Raman 在國土安全和政府事務委員會上表示,虛擬貨幣本身是違法的。
現任美聯儲主席 Ben S. Bernanke 則告訴美國參議院,美聯儲並沒有計划去監管比特幣,他認為:
「雖然美聯儲很關心虛擬貨幣以及其他新支付系統的發展,但這不表示美聯儲有權直接對這些市場上在新形式進行監管和干預。」
中國作為比特幣交易的主要國家,比特幣目前的狀況也引起了國家有關部門的重視,中國人民銀行、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聯合發佈公告,印發《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通知對比特幣的性質進行了定義:
比特幣具有沒有集中發行方、總量有限、使用不受地域限制和匿名性等四個主要特點。雖然比特幣被稱為「貨幣」,但由於其不是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 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的貨幣。從性質上看,比特幣應當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 流通使用。
通知主要內容包括五個方面:
- 正確認識比特幣的屬性
- 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開展與比特幣相關的業務
- 加強對比特幣互聯網站的管理
- 防範比特幣可能產生的洗錢風險
- 加強對社會公眾貨幣知識的教育及投資風險提示
相對於目前民間市場對於比特幣的熱炒,格林斯潘的言論和我國官方權威部門的通知可謂是給這個火熱的市場吹了一陣強冷空氣,那些急待進入這個市場的投資者或投機者也得好好掂量一番了。
題圖來自:The Blaze
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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